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8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喀什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季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洪家范         行署副秘书长
       彭银星        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艾买尔江·吐尼牙孜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阿不都热依木·斯拉依力 地区教育局局长
       依玛木·马合木提   地区监察局局长
       姑丽尼莎·牙森    地区卫生局局长
       李 阳        地区发改委主任
       刘开银        地区经贸委主任
       侯存尚        地区财政局局长
       张跃进        地区农业局局长
       黄庭宾        地区畜牧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牛俊民        地区建设局局长
       詹 伟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艾尔肯·麦麦提    地区工商局局长
       冯建国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格热提·卡斯木    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顾仁毅        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卡斯木·阿西木    喀什海关副关长
       刘忠义        地区粮食局局长
       王 军        地区盐务局局长
       袁青梅        地区水利局局长
       黄 波        地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袁 强        地区供销社主任
       吾拉木江·肉孜    地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郑 重        地区科技局局长
       石绍桦        地区林业局局长
       钟振胜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的方针、政策;协调地区食品安全的实施工作;定期分析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协调全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工作;协调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定期听取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汇报,督导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