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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池州市重特大灾害事故消防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抢险救援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9)池州供电公司负责对局部区域停电和事故处置现场架设临时线路,提供供电保障工作。
  (10)电信池州分公司、移动池州分公司、联通池州分公司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通讯保障工作。
  (11)市武警支队协助公安局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2.2 总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2.2.1 作战指挥组
  组长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增援消防支队负责人、司令部参谋、本市参战消防大(中)队长和市供水、供电、急救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
  (1)负责侦检、救人、处置、救援等战斗行动的具体落实;
  (2)拟定处置灾害救援措施,研究解决灾害救援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组织市供水、供电、供气、急救、工程抢险等有关部门协同作战;
  (4)合理划定警戒区域;
  (5)发布战斗命令。
  2.2.2 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市公安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巡警支队、辖区派出所和武警支队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
  (1)负责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和指挥部领导的安全;
  (2)在有爆炸、中毒、坍塌等危险性的灾害现场,严格限制进入人员,并做好记录。
  2.2.3 通信保障组
  组长由110指挥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电信池州分公司、联通池州分公司、移动池州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市公安消防支队通信人员组成。其职责是:
  (1)根据总指挥部的命令,通知供电、供水、医疗救护、通信、公安、交通、气象、环保等相关部门及武警部队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2)负责现场有线、无线通信联络,保障总指挥部和各参战单位间的通信畅通。
  2.2.4 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广电局、宣传部门人员及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人员组成。其职责是:
  (1)掌握、收集情况;
  (2)组织现场宣传;
  (3)新闻报道。
  2.2.5 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副职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人员组成。其职责是:
  (1)负责全体参战人员食宿;
  (2)参战车辆油料、器材装备供应、机械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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