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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3、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启动建立纺机、液压、煤化工、新材料、医药等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
  协同部门:市经委、财政局、煤炭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4、出台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具体意见,创立“晋中本土”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多层次开展科技培训,多渠道引进科技人才,逐步建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创新机制。
  协同部门:市经委、教育局、人事局、农业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三)市工商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市场监管,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协同部门:市商务局、质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物价局、国土局、教育局、建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四)市金融办牵头的工作
  1、扩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和信贷规模,增加资金运筹总量,开展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情况评估。
  协同部门:人行晋中分行、晋中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加大“招行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兴业、中信、民生等股份制银行。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人行晋中分行、晋中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地方金融,做好城市商业银行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工作。
  协同部门:市商业银行、人行晋中分行、晋中银监分局等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4、加强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商业性担保公司和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国资委、国资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5、积极发展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
  协同部门:人行晋中分行、晋中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6、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开展金融综合服务、发展资本市场为主要内容,努力建设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
  协同部门:市中小企业局、工商局、经委、国资委、国资公司、人行晋中分行、晋中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7、继续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业欠贷欠款。
  协同部门:市监察局、国资委、财政局、检察院、市中级法院、人行晋中分行、晋中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8、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服务水平。
  协同部门:市人行晋中分行、晋中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五)市采购中心牵头的工作
  1、规范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管理。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构建“阳光采购”。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监察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八、毕重谦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李爱平副处督查员负责协助)
  (一)市公安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协同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二)市司法局牵头的工作
  1、搞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市中级法院、团市委、妇联、残联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制、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协同部门:市政府法制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三)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的工作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协同部门:市司法局、监察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共利益为主要内容,努力建设一流的法制环境。
  协同部门: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3、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纲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协同部门: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四)市信访局牵头的工作
  1、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协同部门: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完善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掌握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协同部门: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省定10件实事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一、(1)在教育方面,大中城市、县城和乡镇新建、改扩建500所中小学校(晋中:32所)。
  畅志仁副市长负责(吴裕华副秘书长协助)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2)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新建中小学校和托儿所200所、维修加固100所(晋中:新建17所,维修加固11所)。
  杨随亭常务副市长负责(乔迪主任协助)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教育局、建设局、国土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灵石县、介休市人民政府。
  二、(1)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5万个,劳动者创业就业10万人(晋中:新增2.88万人,就业0.64万人)。
  马彦平副市长负责(黄海涛副秘书长协助)
  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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