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关于大理州2008年综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8〕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州监察局《大理州2008年综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大理州2008年综合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州监察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和州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省、州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立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以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效率低下为重点,认真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廉洁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开展综合行政效能监察的载体
行政效能监察以效能建设为载体,以部门“职、权、责”运行程序为切入点,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优质高效地履行职责,使各部门的管理工作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各地各部门着重从八个方面开展好效能建设工作。
(一)强化为民服务的理念。狠抓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牢固树立方便群众、主动服务的观念;要坚决破除互相推诿、无所作为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事业为重、敢于负责的观念;坚决破除追求形式、贪图虚名的思想,牢固树立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观念。
(二)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深入查找本地、本部门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认真整改,务求切实解决。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机制体制创新入手,突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环节,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办事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办事环节过多、时间过长、责任不清、行为不廉的问题。
(四)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