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县市、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1月)
1.奥运会前集中排查治理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及时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并组织安全监管、监察、教育、规划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排查。要突出“三月街”民族节、“五一”节为重点,强化防火措施,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在此期间,特别要做好全州各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1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治工作。
2.集中执法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县市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治理成效巩固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各地要围绕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冬防排查整治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各县市、各部门要对本县市、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并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验收情况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书面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公安消防支队)。届时州人民政府将组织进行复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奥运会、残奥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