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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通〔2008〕24号)


大理市、祥云县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单位: 

  《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

  大理州大理市已被交通部列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这对促进大理州道路站场建设,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国道主干线运输效能,推动大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云南省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质按时完成,根据《云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交规划〔2007〕867号),结合大理州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市场主导、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全面提高”的方针,以提高公路运输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宗旨,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节能环保,与其他运输方式和城市公共交通紧密衔接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

  (二)工作原则

  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州人民政府成立大理州大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编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  长:李红卫  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毅平  大理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周  云  大理州交通局局长

  成  员:张正贤  大理州发改委主任

       李福安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聂  庆  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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