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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过程中推行服务规范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贯彻实施四项制度过程中推行服务规范的通知
(大政办通〔2008〕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

  为了深入贯彻省政府“四项制度”,结合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率,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理州行政机关为民服务规范》印发你们,请传达并印发至所属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每一名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大理州行政机关为民服务规范

  全州政府系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切实做到“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工作要求。

  一、办事十则

  (一)今天事今天办

  (二)要紧事马上办

  (三)重要事优先办

  (四)复杂事梳理办

  (五)琐碎事抽空办

  (六)份外事协助办

  (七)个人事下班办

  (八)困难事想法办

  (九)限时事限时办

  (十)所有事认真办

  二、服务准则

  (一)微笑多一点

  (二)说话甜一点

  (三)爱心多一点

  (四)脑筋活一点

  (五)肚量大一点

  (六)理由少一点

  (七)行动快一点

  (八)做事勤一点

  (九)效率高一点

  (十)服务实一点

  三、文明服务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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