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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6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市教育局近期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吉教通字[2008]47号)等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通知下发后,系统内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但有个别学校工作中还存有侥幸心理,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还没有真正把校园安全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从主观上为校园安全工作留下了隐患。5月30日,吉林市朝鲜族实验小学一间教室天棚水泥灰突然坠落,脱落面积达3平方米左右。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暴露了该校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要求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即刻进行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把校园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作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主要领导必须对校园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全面掌握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马上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再研究,再部署,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有具体内容,有工作记录。各岗位责任人要明确自己的任务,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并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各单位安全机构要对各岗位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能认真履责并造成事故的要实施问责。
  二、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在继续做好全面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当前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排查力度:
  1、房屋校舍等建筑安全。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季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教安字[2008]12号)文件要求对房屋校舍建筑结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要准确掌握建筑结构、设计标准、抗震等级、防雷设施等相关信息,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于外墙皮即将脱落的房屋要即时进行维修,并设立警示标识或护栏,防止高空坠物伤及师生。对于结构发生变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停止使用。要仔细检查学校围墙坚固性,防止倒塌事故的发生。
  2、饮食安全。各校要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要对人员资质、卫生环境、消毒设施等进行再次检查,对食品采购、加工操作等环节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进行再次强调,要防止夏季食物高温变质而引发中毒事件。要进一步加强自备水源管理,务必保证水质安全,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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