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方面密切配合和各行各业、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职责》(豫防汛〔2008〕10号)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组织指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汛抗旱作为全社会的大事来抓,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指令,确保完成任务。
三、安全度汛和抗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投资力度,进行河道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予以解决。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规定,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满足防汛需要,保证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确保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检查水库、河道、滞洪区、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建主管部门主要检查城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主管部门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检查矿山、油田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保证安全度汛。
(三)抓紧完成度汛应急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重点防洪工程。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将工程资金及早优先安排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管好、用好资金。水利部门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对正在施工的沙涡河、燕山水库及正在除险加固的石山口、鲇鱼山、南湾、宋家场、薄山、窄口等各类水利工程,应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