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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依法取缔正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意见

  (十二)市信访部门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协助处理有关突发性事件。

  (十三)市交通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依法取缔正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工作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做好取缔正三轮机动车、“摩的”等车辆非法营运行为的联合执法工作,做好运力扩容工作。

  (十四)市市容局(城管执法局)配合市公安、交通部门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依法管理在人行道、城市广场违规停放的正三轮等机动车。

  (十五)市法制办负责对活动中采取的各项措施提供必要的法制保障,并加强法制检查与监督。

  (十六)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车辆回收、处置和相关政策落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人员;对于伪造证明、弄虚作假享受政策的,在坚决取消其非法所得的同时,责成相关单位直至司法部门从严处理。

  (十七)市委政法委牵头做好活动期间的稳定工作。

  (十八)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依法取缔正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的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和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做好取缔正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的联合执法工作及正三轮机动车交通秩序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工作;制定社会稳定工作预案,处置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型残疾人专用车的选型和置换、查处违法制售车辆等;依法做好残疾人专用车登记上牌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指挥协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领导小组负责依法取缔工作组织实施、指挥协调。各区、开发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扎实推进。要认真执行政策,注意工作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各类实际问题的处理,亲自督促各项配套政策在辖区内的落实。市直、省部属驻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二)坚持宣传舆论、思想政治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要坚持适度有序的宣传引导,统一口径,把握导向,紧扣“特殊关怀、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有情操作”的主题,营造积极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街道、社居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相关群体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取缔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取得各界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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