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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依法取缔正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意见


  依法取缔正三轮等机动车非法营运、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充分发挥各区、开发区的主体作用,发挥街道、社区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公安、民政、财政、劳动保障、交通、残联等职能部门的合力作用。

  2、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四个区和三大开发区为主体,具体负责,集中组织实施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取缔正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其它各类车辆包括“摩的”等非法营运的取缔,由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依法组织实施。

  3、坚持“依法取缔,有情操作”。认真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各项措施,实行车辆置换和生活保障、推荐就业同步进行,对不同对象实施不同的经济补偿、安置措施和保障政策,在依法取缔非法营运的同时,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爱护,为残疾人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二、实施步骤

  (一)谋划准备阶段(2008年5月底前)

  重点做好组织、配套政策、回收车辆场地、新型代步车、经费、残疾人车主工作岗位、社会稳定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

  2、由各区、开发区负责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对车主家庭情况作详细调查,形成一户一表、一街(乡镇)一册。

  3、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配套方案,做好有关政策措施合法性论证及完善工作。

  4、做好推荐就业岗位准备,由各区、开发区按照1:1.5的比例筹措就业岗位。

  5、制定经费保障方案,落实有关经费。

  6、各区、开发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7、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6月上旬)

  重点做好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启动宣传教育工作;区、街、社居干部“一帮一”四包小组(包政策宣传、包车辆收缴置换、包推荐就业、包社会稳定)进入工作状态,开展上门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筹措残疾人车主就业岗位等工作。

  1、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出台相关政策,市领导小组发布《致广大正三轮机动车主的公开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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