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浙司办〔2008〕41号)
厅机关各执法处室、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劳教局:
为继续贯彻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浙政发〔2005〕3号)和《浙江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浙政办函〔2005〕24号)等文件精神,围绕省委“两创”总战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加快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为司法行政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贡献,现就做好我厅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精神,加强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重点抓好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转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等方面的工作。各执法处室、省法律援助中心和省劳教局要在加强对本业务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的同时,梳理本业务线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计划地落实解决。
二、继续深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修订和完善《浙江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各市司法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指导各市司法局抓好县级司法局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逐步在监狱劳教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指导各市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并开展对县级司法局执法情况的评议考核活动。
三、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部署开展本年度的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开展对监狱劳教单位专项执法行为的检查。在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标准和方法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本厅和各市司法局执法情况的评议考核活动,使评议考核真正达到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的效果。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加大对本级和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力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完善投诉处理监督机制,各执法职能机构要监督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本业务线处理投诉的工作制度,对投诉是否处理、是否依法妥善处理要作为主要内容实施监督。省劳教局要继续抓好深化“两权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