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政发〔2008〕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现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宪法》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州人民政府实行州长负责制,副州长、秘书长协助州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州 长 何金平 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州人事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务副州长 马建全 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发展改革和财经工作。分管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重点建设工作。

  联系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银监委大理分局、金融保险企业。

  副州长 黄永华 协助州长负责文化、旅游、外事和烟草工作。分管州旅游局、州外事办公室(州接待处)、州文化局(州新闻出版局、州版权局)、州广播电视事业局、州白族文化研究所、州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州文联、大理日报社、州烟草公司(州烟草专卖局)、大理卷烟厂。

  副州长 李 雄 协助州长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分管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移民开发事业局、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府研究室

  联系大理供电局、州气象局、大理水文分局、森警部队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

  副州长 李红卫 协助州长负责安全生产、规划建设、交通和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规划建设局、州交通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地震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大理机场、大理火车站、云南建设学校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