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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通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单位的决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通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单位的决定
(大政发〔2008〕20号)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近年来,全州各企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技术创新,创建了一批企业技术中心。2007年,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大理东亚乳业有限公司两户企业的科研机构分别被省经委确认为第十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为鼓励先进,根据《大理州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大政发〔2007〕21号)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对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大理东亚乳业有限公司分别奖励3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希望全州企业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加强科研机构建设,积极争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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