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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荆州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荆州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和粮油价格的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荆州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

  召集人: 
  刘曾君   副市长

  罗会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少华 市粮食局局长

  成 员:
  郭旭光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汪爱萍 市工商局副局长

  肖泉该 市质监局副局长

  黄双龙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 国 市物价局副局长

  严昌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时明 市粮食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陈时明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粮食局。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通报、交流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探讨、解决粮食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重大情况和问题;互通涉及粮食质量、价格、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在各自分工基础上,商量需要配合或联合行动的工作;落实市政府有关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三、开展方式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各部门专项检查和各相关部门联合定期检查的方式开展全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其检查活动方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相关部门进行粮油专项检查工作基础上,由成员单位联合参加的监督检查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2次。涉及粮食加工企业粮油质量等监督检查事项由市质监局牵头,粮食等相关部门参加;涉及成品粮油销售环节的粮油质量和经营行为等监督检查事项由市工商局牵头,粮食等相关部门参加;涉及粮油加工、销售等环节卫生监督检查事项由市卫生局牵头,粮食等相关部门参加;涉及粮食收购环节监督检查事项由市粮食局牵头,市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参加;涉及粮食经营价格方面的监督检查事项由市物价局牵头,粮食等相关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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