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的企业的决定
(大政发〔2008〕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200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大理州有8户企业的8件商标荣获“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全州实施“品牌兴企”、“品牌强州”及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全州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根据《大理州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大发〔2006〕28号)和《大理州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大政发〔2007〕21号)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2007年度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的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焰”商标)、云南清逸堂纸业有限公司(“日子”商标)、云南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洱宝”商标)、大理红山水泥有限公司(“红山岩”商标)、大理药业有限公司(“中精”商标)等5户重点工业企业各奖励10万元。
二、对2007年度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的云南大理瑞鹤药业有限公司(“瑞鹤”商标)、巍山巍宝彝族染织厂(“三彝”商标)、云南省剑川民族木器厂(“华艺”商标)等3户非重点工业企业各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