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防御强降雨加强梅汛期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6月8日我省浙中北地区入梅。预计9日起至本月11日,我省有明显的强降水天气过程,其中9日到10日,全省普遍有大雨到暴雨,部分地区有大暴雨。过程雨量浙北浙中地区有80至120毫米,部分地区可达150至200毫米,浙南地区有40至70毫米,局部可达100至150毫米,防汛抗灾形势非常严峻。为做好防御强降雨和梅汛期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农业抗灾救灾责任制。这次降雨时间长、强度大、范围广,对全省经济社会影响很大。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茅临生副省长等领导都作出重要指示,农业部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梅汛期防汛和农业抗灾救灾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立足防大讯、抢大险、抗大灾,尽早做好人员、物资和技术等各项准备,视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要按规定上岗到位,落实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对农场所属水库,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人员严密巡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二、科学应对,迅速采取各项防御措施。要针对这次强降雨的特点和在田农作物长势情况,采取针对性防御措施。动员农民群众及时开沟排水,除障清淤,保证水道畅通,努力降低地下水位。抓紧抢收成熟的水果、蔬菜等,减少灾害损失。要狠抓早稻田间管理,加强病虫害监测预报,尤其要做好稻纵卷叶螟、稻飞虱和水稻纹枯病等防治工作,有效控制病虫害危害。要加强对大棚设施、畜禽场舍和农业机电设备等管护,进行全面检查并予加固。
三、周密安排,切实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及时组织干部和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农民搞好生产自救。主动研究农业生产恢复方案,加强在田农作物的灾后田间管理,指导农民搞好补种改种。搞好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疫苗等生产资料调剂调运,积极组织农机投入抗灾救灾,及时修复水毁农田。加大灾区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力度,确保灾后无大疫。
四、加强值守,保持信息畅通。要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和会商,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灾情,加强分析研判,并运用农业信息网和农民信箱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技术措施。保持上下连通,及时反映农业抗灾救灾动态,收集报送农业灾情。各市农业局要确定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并于11日前将名单和联系方式告厅农业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0571-86757786、传真8675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