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报告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8〕6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财政局《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一日
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防止财政收入流失和国有资产损失浪费,根据《
预算法》、《
会计法》、《国务院关于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湖北省省级预算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在市直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检查单位
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市教育局及所属单位、市民政局及所属单位、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单位、市建委及所属单位、市人事局、市商务局及所属单位、市林业局及所属单位、荆州路灯局。
二、检查时限
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资产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经政策执行情况,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可追溯检查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
(一)截留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偷逃欠税款行为;
(二)擅自改变国家规定的预算缴库级次和混库行为;
(三)乱挤乱摊成本,随意核销费用,擅自冲减资本金的行为;
(四)财务管理混乱,做假帐,白条列支,公款私存,私设、私分“小金库”等行为;
(五)预算外资金规范化管理的情况;
(六)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