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选择开展“委托招商”。 要认真挑选中介机构或中介人,积极开展委托招商活动。选择有实力、有诚信、有成功案例的中介机构,开展园区或重大项目委托招商,实施“一揽子”委托计划,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和工作效率。
(五)有目的开展“以商招商”。 依托荆州温州商会、荆州福建商会等民间机构及其他有影响的客商资源,加强信息沟通,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项目有效对接。
(六)有计划开展“专题招商”。 市政府举办的重大招商活动,每次都要突显一个专题招商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和特点,各承办地或市直有关单位要精心设计专题活动方案,认真做好前期筹备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项目招商为重点,常年派专人专班赴“长三角”和“珠三角”等沿海地区,开展“常年招商”和“驻点招商”活动,确保每一次重大招商活动收到实际效果。
四、主要活动
(一)“长三角”招商活动(3月中下旬-4月初)。 注重引进民间资本投入我市的国有企业改制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项目。各地自行承办,市领导分别出席各地对口区域的招商活动。市招商办负责综合协调。
(二)“第三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招商活动(4月26日-28日)。 借助在武汉举办的“第三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活动平台,重点做好前期产品展销筹备和项目对接工作,突出“回归招商”的活动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邀请境内外投资客商,介绍荆州市情和投资开发项目。组织有项目对接的县市区集中参加项目签约仪式。
(三)香港招商活动(待省里确定,预计6月份)。 综合推介荆州汽车零部件、纺织等产业链招商项目,以及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发挥香港引进外资桥头堡的特殊作用,突出引进外资的招商目标。荆州开发区负责承办,有洽谈和签约项目的县市区及企业参加。
(四)“厦洽会”招商活动(9月上中旬)。 以“厦洽会”为平台,突出引进台胞客商和福建沿海地区的纺织、轻工类投资项目,参与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和各类工业园区的开发。有洽谈和签约项目的县市区及企业参加。市领导分别出席各地举办的对口招商活动。市招商办负责综合协调。
(五)“珠三角”招商活动(10月上中旬)。 充分利用深圳“高交会”的招商大平台,着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项目;注重引进“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后向内地转移的劳动、资源密集型项目。荆州区负责承办市政府的主体活动,市领导分别出席各地对口开展的小型分散招商活动。市招商办负责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