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荆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荆政办发〔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4年以来,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狠抓重点,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确保了电网安全运行,圆满完成了各项电力设施保障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经市政府同意,对江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等24个荆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林克亮等48名荆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荆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江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江陵县供电公司
江陵县供电公司输配电工区
松滋市刘家场镇人民政府
松滋市王家桥镇人民政府
松滋市杨林市镇人民政府
公安县章田寺乡人民政府
公安县供电公司章庄供电营业所
公安县供电公司夹竹园供电营业所
石首市经济局
石首市公安局
石首市供电公司
监利县福田派出所
监利县新沟派出所
监利县供电公司红城供电营业所
洪湖市万全镇人民政府
洪湖市供电公司
洪湖市供电公司输配电工区
荆州区马山镇人民政府
荆城供电公司雨台供电营业所
荆城供电公司天保供电营业所
沙市区关沮乡人民政府
沙市区联合乡派出所
沙市供电公司城网配电工区
荆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林克亮 江陵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 颖 江陵县建设局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