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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4.9 专业机构文件

  五、其他事项

  5.1 部门工作动态

  5.2 财务经费使用情况

  5.3 单位建设

  5.4 招考、录用公务员情况

  5.5 问题解答

  本目录将适时调整和更新。依照《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级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由市政府各工作机构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主动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中国荆州”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各工作机构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其具体内容。

  附件3:
荆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荆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荆州市政府信息中心在“中国荆州”政府门户网(www.jingzhou.gov.cn)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荆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荆州市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包括市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荆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各工作机构编制的《荆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中国荆州”政府门户网站。

  2.荆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及市政府工作机构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

  4.市档案馆查阅室。

  (三)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相应的机关申请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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