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条例》规定,各级档案馆为同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今年4月底前,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和资料索取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应及时向同级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搞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

  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在加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基础上,今年4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在本级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供网上办理依申请公开项目,并统一链接到荆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形成畅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链接通道。同时,各级政府网站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公布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点、受理流程及答复时限,形成一套完整的受理答复制度。《条例》实施后,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予当场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各单位要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要告知理由。

  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活动

  各地各部门及新闻宣传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开展贯彻实施《条例》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开展贯彻施行《条例》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有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各地各部门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把实际效果作为考评的核心,合理确定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标准,改进考评办法,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现场评议与网上调查、问卷测评相结合,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1.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