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检查各地各部门建立的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三)第三阶段(7月至9月上旬)。 围绕夏季、汛期和奥运会期间的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及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采石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重点水库、河流、尾矿库等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2、以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矿山要防垮塌、防爆破伤害;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负荷;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加强渡运秩序管理,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
3、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妥善解决,确保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
(四)第四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气、水库等重要部位,以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矿山、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突出抓好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要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游船、缆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控制好各类旅游景点、公园高峰时段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3、落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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