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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十五)把中医医院文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各级中医医院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行为形象、诊疗活动和建筑风格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为全市中医医院文化建设作示范。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医医院,都要把中医药文化特征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使全市中医医院形成鲜明的中医药文化风格。
  六、注重人才培养,提高整体素质
  (十六)市、县区两级中医医院要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要逐步调整医院的人员结构,抓好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在乡镇和农村要抓好中医药合格人才的培养。
  (十七)抓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紧缺人才、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员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到2010年,重点培训一批县级中医医院管理人员、专科专病技术骨干、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全面提高基层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通过继续教育使一批应用中医药为主的乡村医生取得中医药中专以上学历,造就一批适应时代需求的中医药管理人才和中医药类别的全科医生。
  (十八)要选拔和培养新一代名中医。卫生、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要探索多种途径,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和完善评选和培养中医名医制度。使那些理论功底扎实、临床技能过硬,医德高尚、群众信赖、社会尊重的中医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有志者奋发努力,不断进取成为新一代名医。
  要尊重保护老中医,继承发扬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对离退休名老中医要尊重其本人意愿,针对不同对象,采取抢救性措施,配备助手,协助其整理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要从政治上、工作上、身体和生活等方面给予照顾,适当提高他们的待遇。愿意留用的可以留用,尽可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中医药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有创新发展、有科研成果的中医工作者,要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为激励基层中医药人员钻研业务,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对县区、乡中医药人员晋升职称,主要注重其实际工作和解决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各用人单位应积极支持,帮助其创造条件优先聘任,对业绩突出者,单位内部可试行“低职高聘”。
  (十九)重视中医药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要落实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事厅赣人字〔2004〕213号《关于加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造就和引进一些在萍乡乃至全省和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中医药领军人物。尽快形成一支中医功底扎实、现代知识丰富、创新能力较强、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创新团队,承担中医药重大科研任务,引领萍乡中医药学术的发展,推进中医药学术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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