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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区县政府要借鉴往年秸秆禁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得力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点乡镇(街办、重点区域和易出现着火的点要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的监控防范,确实把秸秆焚烧率降到最低。
  (五)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农机部门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购置补贴力度,大力推广玉米硬茬播种、玉米灭茬旋耕覆盖播种、小麦秸秆捡拾打捆、玉米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玉米秸秆拉丝揉搓和玉米机械化收获等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畜牧部门要通过发展畜牧养殖业,实施秸秆过腹还田,扩大秸秆青贮面积;农业部门要推广秸秆微生物快速沤肥技术,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发展蔬菜、苗木花卉、畜牧业等生态高效型经济作物,减少农作物秸秆产量;科技部门要积极引进、试验、示范秸秆气化、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秸秆综合利用成果,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
  (六)“三夏、“三秋”期间,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秸秆综合利用中主渠道的作用,积极组织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开展跨区作业,提高机械利用效率,不断扩大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面积。沿绕城高速的长安、未央、雁塔、灞桥4个区的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好2005年国投机具的作用,专门组成作业服务队,在重点区域进行统一作业,确保重点区域内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的实现。
  (七)长安、临潼、未央3个区政府,要协调造纸企业在驻地周围的乡镇积极收购秸秆,有效地利用秸秆资源。
  (八)积极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专业服务组织,加大对麦草捡拾、麦草收购以及饲草加工等专业组织的扶持。
  (九)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对秸秆发电、秸秆气化、秸秆工业化开发利用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扶持,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十)燃油供应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三夏”、“三秋”作业期间,农用柴油供应不断档、不限量,同时要加强价格自律,保证油品质量。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内容今年,市政府将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重点乡镇(街办)进行考核奖励。市政府将拿出50万元,奖励10个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乡镇(街办,并授予“西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先进乡镇(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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