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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加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每一个县(区)政府至少办好1所起骨干作用的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到2010年,力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6万人。同时,全市要努力建成3-5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8所以上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县(区)至少建成1个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好1个重点实验实训基地。
  --促进民办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到2010年,全市建成15所左右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中建设2至3所规模大、水平高、有特色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农村新增和剩余劳动力12万人次,培训城镇在职职工8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万人次,使90%以上城乡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到2010年,全市在职职工中级技术工人占技术工人的比重达50%以上,高级技工占技术工人的20%以上。
  三、统筹规划,优化我市职业教育资源配置
  (四)统筹发展规划。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各类公、民办职业教育的布局结构和发展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各县(区)相应制定本县(区)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五)促进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组、整合。对一个县(区)有几所不同行业的职业学校,可以本县(区)职业中学为龙头,采取并转、重组等方式组建职业学校。新组建的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可以保留合并前各校校牌,行政上由教育部门主管,跨行业业务归口各原隶属单位指导。撤并学校的土地、房产等资产置换的收入,全部用于职业学校建设;人员竞争上岗,富余人员由各县(区)妥善安置,以防止职业教育资源流失。为了增强职业学校的竞争能力,在学校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各地、各行业以不同形式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新路子。
  (六)鼓励非重点普通中学改办职业中学。各县(区)必须认真研究本地高中阶段教育的布局结构,对于不合理、重复设置的非重点普通中学尽快改办职业中学,添置专业设施,配备专业教师,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对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时腾出的校舍,积极鼓励用于兴办职业教育,不断促进本县(区)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协调发展。
  (七)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需求。加快建设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扩大办学规模,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更高层次学历教育创造条件;适度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课程体系,形成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贯通的职业技术教育网络,满足人们对升学和就业的多样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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