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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抚府办字〔2008〕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抚州市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三日

抚州市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我市经济赶超发展,构建和谐平安抚州,树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形象。在借鉴萍乡市、宜春市成功经验和我市在东乡、崇仁两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08年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改革传统行政审批模式
  我市将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一是以政府网站为载体,设立“网上审批”等栏目。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信息中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网上审批栏目,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实行“一门式办证、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审批、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服务。二是市直有关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网上审批窗口。实现市行政服务中心与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横向网络链接,逐步实现市级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报和办理;各试点县(区)实现行政服务中心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横向网络链接;市行政服务中心与试点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纵向网络链接。三是完善审批服务制度。市、县两级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即时办理、内部传递办理、定期办理、委托办理、代行办理五种办理方式,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审批限时制、收费公示和“一单清”审核制。
  二、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推进“两个集中”改革
  为强化部门职能整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市本级在市直有关部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将部门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归口一个科(室)管理,实行部门审批职能的“集中”;该科(室)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将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试点推广。
  三、先易后难,逐步推广,创新行政电子监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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