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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安委会工作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刘 捷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JP]

       朱显贵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谭远杰 团市委副书记

       江 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 公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黄 星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丁 弢 市交通局副局长

       万 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吉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双龙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邓爱荆 市水利局纪委书记

       李远金 市文化局副局长

       周绪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志东 市农业局副局长

       曾凡润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夏自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翔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许发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福鑫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忠荣 市粮食局副局长

       黄志学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汪爱萍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别国清 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丁 涛 市旅游局副局长

       许 平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季坚群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朱 荣 市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党委委员

       汪 洋 荆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钟思平 市地方铁路局局长

       章启雄 市邮政局副局长

       王 旭 电信公司荆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正超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张典才 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德柱 市地震局副局长

       熊新文 荆州海事局副局长
     
       蒋经韬 荆州日报社社长、总编

       朱正洪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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