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安委会工作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市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市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荆州开发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安委会成员
主 任: 李祖新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 周宏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鼎松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顺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勤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圣发 市总工会副主席
简尚华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伍 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龚道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