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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对通过市城区防汛防台决策指挥系统发布的任务,必须及时点击并按时反馈。
  (6)警报信号解除后,各城区防汛防台成员单位恢复正常值班,及时总结本单位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汛情、灾情、抢险情况、经济损失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在4小时内将简要情况向市城区防办报告;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综合情况。
  (7)各有关部门要在每年3月10日前修改完善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预案,并报市城区防办(市城管办)。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力量保障。
  各城区防汛防台成员单位应建立抢险突击力量,统一上报编制,配置抢险工程车辆、通信和指挥设备、应急指挥车船、发电机、水泵、麻袋等相应的应急抢险装备。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1.城区防汛防台指挥机构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合理组建防汛防台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各成员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2.城区防汛防台指挥机构以城区防汛防台决策网为基础进行指挥,运用数字城管协同平台、中国移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腾讯QQ视频平台,进行城区防汛防台指挥与协调(市城区防办值班电话:85808025、85808093)。
  3.在紧急情况和信息发布需要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讯息、安全注意事项或群众快速撤离通知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城区防汛防台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的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专业或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市城区防指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其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3)应急队伍保障。各城区防汛防台办公室应组织城区防汛防台应急救援突击力量,遂行本城区防汛防台办公室的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确保城区防汛防台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路桥有限公司作为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遂行市城区防办的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确保城区防汛防台工作的顺利开展。必要时,市城区防办可提请市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军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援城区防汛防台和救灾工作。
  (4)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城区防汛防台抢险、内涝抢排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城区防汛防台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船舶的调配。
  (6)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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