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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新亮美”工程近期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工作任务:近期尽快解决砂石料市场,9月底前完成煤碳、废旧回收等专业市场和3-5处便民市场。

  (六)房地产开发改造任务

  工作职责:市规划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责任人:郝忠。主要负责项目策划,落实项目主体。

  工作任务:

  ⒈新华街改造内容

  ⑴市医院对面房屋拆除改造;

  ⑵前进路西至水源路段立项改造。

  ⒉胜利路改造内容

  (3)胜利路西中国铁通南(份子地农场招待所)平房通过做项目进行改造;

  ⒊团结路改造内容

  (4)富贵园北至北边渠平房通过项目改造实施;

  ⒋其它需要改造的地段由工作组根据实际确定

  工作要求:6月底完成项目规划设计,7月份开始落实项目主体,并启动项目实施。

  (七)道路改造和人行道铺装任务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责任人:徐国庆

  工作任务:

  ⒈道路工程

  乌拉特大街(胜利路至临五路)。

  永安街(影剧院至建材城东墙)。

  光辉南路(新华街至铁路货场)。

  东道街(建设路至铁路叉口)。

  滨河街(建设路至水泥厂)。

  五一街(团结路至水源路)。

  向阳路(新华街至北边渠)。

  长春西街(团结路至前进路)。

  前进路(新华街至长春街)。

  西大市场道路(光明西街、前进南路)。

  ⒉城市核心区(南至曙光街,北至解放街,西至团结路,东至富强路)范围内人行道铺装硬化,铺装总面积119000平方米

  利民街(前进路至河套大学)

  光明街(团结路至胜利路)

  富强路(新华街至长春街)

  育红街(团结路至建设路)

  曙光街(团结路至建设路)

  八一街(团结路至胜利路)

  向阳路(曙光街到地新华街)

  万丰街(团结路至建设路)

  团结路、建设路、庆丰待及其它主次干道破损人行道整修。

  工作要求:9月底完成

  (八)广告牌匾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市区执法局、城投公司,负责人:蒋新国、韩宪成、张凤莲。

  工作任务:主要对沿街路两侧擅自经营的户外广告及占道牌匾、破旧广告、门牌字号予以拆除改造,统一规划设置便民广告栏和公益广告。其它需要拆除清洗整治的工作由工作组具体确定实施。

  二、具体措施

  ㈠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新亮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就临河城区“新亮美”工程建设指挥部,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组 长:罗永纲 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石贵 政府秘书长

  邢国良 政府副秘书长

  连 泽 临河区政府区长

  薛维林 市建委主任

  成 员:
  郝 忠 市规划局局长

  李 强 市房管局局长

  蒋新国 市执法局局长

  韩宪成 新区办主任

  贾 林 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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