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08年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8〕73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乌兰察布市2008年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乌兰察布市2008年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好我市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按照《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与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良种推广补贴、科技入户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项目相结合,以粮食增产增效技术为技术支撑,以百亩主攻单产、千亩创建高产、万亩带动增产的高产创建示范区为平台,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为载体,以提高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普及到位率为突破口,以增产增效增收为目标,通过政府推动、市场拉动、项目带动,充分依靠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把高产创建活动作为农业部门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确保我市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全面提升粮食作物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农田基础好、农民热情高、辐射带动强的原则,落实创建活动的区域;
(二)坚持市、旗县共建,以旗县为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
(三)坚持项目整合、部门联合、合力推进的原则,加大创建活动力度;
(四)坚持普遍开展,突出优势区域、优势作物和产粮大县的原则,把握重点区域;
(五)坚持良种良法相配套,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提高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
(六)坚持因地制宜、正确引导、规范工作、职责明确的原则,严格加强管理。
三、目标和任务
我市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目标是重点建设玉米、马铃薯高产田14万亩。以旗县为单位,在全市共落实高产创建示范区14个,每个示范区面积在1万亩以上。各有关旗县市要积极培育在水旱地条件下高产典型,通过高产典型带动和辐射周边地区农作物产量和种植水平的提升。在每个示范区派出由市、旗县抽组的6名以上科技人员,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重点普及增产增效实用技术,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进行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科技素质。项目田单产较项目实施旗县前3年项目作物平均单产提高15%以上,培育一批高产典型,推广一批适用技术,辐射一批先进农户,同时增强农技推广系统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