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形成金融整体合力,最大限度地支持“三农”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把信贷投入重点放在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根据农村区域资源特点,因地制宜,培育信贷载体,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农户生产和粮棉油收购企业、科技农业、农业科研和新技术推广机构的信贷投入。同时加大对城乡一体化、农村电网、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投放力度,促进农村基础条件的改善。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在发展小额农贷的同时,积极探索大额农贷,确保新增贷款的70%用于支持农业发展。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做好粮棉油收购、储备、调销贷款供应和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业银行要在推进股份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适当增加农户购置生活用品、建房、住房装修、婚丧嫁娶等消费信贷新业务,扩大农村消费信贷支持对象和范围,合理确定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期限和额度设置、还款方式和利率定价方式。要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扩大试点,鼓励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到县市区开展业务,积极探索商业性保险公司到农村设立机构,放宽小额支农贷款机构的限制,建立多层次、多主体的支农金融体系。要积极推广支农信贷品种创新,切实缓解“三农”经济的融资瓶颈,在逐步完善“仓单质押、林权抵押、循环贷款、转授贷款”等信贷品种的同时,今年要重点推广以下三个信贷品种,即推广大额农贷信贷品种,促进传统农业向规范化、产业化、市场化转变;推广“协会十农户十银行”信贷品种,推动养殖户、种植户逐渐形成规模;推广 “政府+社区+银行+创业者”的“ 百姓创家业”信贷支持模式,支持就业再就业工程。
三、夯实金融服务平台,突出信贷服务创新,突破性的支持中小企业成长
一是搭建服务企业平台。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继续开展以金融服务县市行、支持满园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要内容的银企对接活动和A级信用企业培训活动,加强银企信息沟通,强化银企对接的透明度、影响力和实效性;搭建中小金融机构的伸展平台,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向下延伸和拓展,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向下设点,村镇银行尽快落户,邮政银行开办试点和民间金融组织的规范运行,适应县域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对金融的多方需求;搭建外来银行落户平台。要积极加强联系,创造环境,用招商引资的措施,引进大银行扎根荆州,支持荆州经济发展。二是创新融资业务品种。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积极探索推广设备按揭贷款、仓单质押、应收帐款质押、承诺贷款(企业书面承诺)、创业贷款、商铺租赁专项贷款、收购兼并专项贷款、包贷包收贷款;对经营管理规范、效益较好、守信用的企业,在足额有效保证的前提下,可对其尝试“客户综合授信”,甚至允许其在一定限额内办理“存款帐户透支业务”;适应中小企业资金分期回流的特点,开办整贷零偿贷款,通过一次贷款分期偿还的办法,减轻中小企业的还款负担;针对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不利于监测的特点,可为中小企业好的项目或产品办理封闭贷款业务。 三是创新贷款保证方式,积极探索新的担保办法和方式,接受中小企业用无形资产(品牌、商标、专利)、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担保抵押。四是创新贷款管理手段。改变使用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状况,制定符合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特点和要求的信用等级新标准。对贴现、存单质押等低风险信贷业务及“包贷包收”等特殊业务品种,可突破正常的授信管理限制,采取及时增加授信的办法,随到随办,适应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旺、时间急、频率高的特点;在核定授信总量的前提下,放宽对分项授信之间相互调剂的限制,在确定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时,不仅将信用等级得分作为参考依据,还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现金流量、抵押物的抵押率等因素。对信用等级得分相对较低而现金流量较大、抵押率较低的中小企业可增加授信,对负债率低、产品技术含量高、确有市场潜力、内部管理好的中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五是要充分发挥法人金融机构优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荆州市商业银行,要突出自身信贷支持重点,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新增贷款的80%投向中小企业;农村信用社要在支持“三农”的基础上,将20%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小企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