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按照“保护与建设并重,以保护为主”的方针,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局部生态状况持续好转。全年完成退牧还草170万亩,公益林保护1902万亩,防沙治沙综合治理46万亩,保护治理面积达9783万亩。额济纳绿洲保护与治理一期工程顺利完成,建成了阿拉善沙漠国家地质公园。开展了农牧区耕地和草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完成了对非法开垦草原、土地承包不规范、征占用集体土地等问题的摸底调查。
(三)节能减排扎实推进。积极开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对全盟153对煤炭矿井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94对矿井进行了关闭,对保留的59对矿井进行了优化整合;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机焦生产企业3户、土炼焦227孔;取缔淘汰落后小化工厂8家、石膏粉厂2家;7户铁合金企业、1户电石生产企业的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建立了GDP能耗公报制度,加强了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管,完成了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的能源审计报告。全年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40万吨、落后钢铁生产能力11万吨,预计万元GDP能耗不超过3.57吨标准煤,下降5%左右。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的规定,对各旗、开发区排污总量实行严格管理,减少化学需氧量529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038万吨。
(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有面积达48.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20.9万亩。全面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20宗,实现土地收益7669.2万元。地质勘查取得积极进展,新增铁矿储量2540万吨,金、钼、铜等金属矿产勘查有望在近期取得实质性进展,油气勘查迈出重要步伐。全面推进矿业权有偿出让,实现收益1.2亿元。资源开发管理得到加强,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矿产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乱开滥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三、关注民生成效明显,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落实。一是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人均达171元以上,平均补差比自治区高45.7元,农牧区年收入低于1600元的人口全部被纳入了低保范围;二是提高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农牧民个人筹资总额达到90元以上,参合率达到90.72%;三是在全盟范围内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参保人数达13648人;四是实施了4项农牧区供水改水工程,解决了764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五是将贫困大中专学生补贴标准提高了一倍,分别达到2000元和4000元。六是建设经济适用房4.8万平方米,廉租房6404平方米,改善了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七是调整规范了公务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开始兑现,取暖补贴额度和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提高。八是建成了5个城镇标准化社区和5个农牧区社区服务中心,强化了城乡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九是盟财政按照一般性预算支出0.25%的标准建立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基金。十是转移农牧区劳动力就业4681人,其中向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转移安置20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