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目标
以保交通、保供电、保安全、保民生为重点,全力以赴,尽快修复重要基础设施,保证电力、交通、邮政通信及社会事业设施的正常运行;尽快修复农村牧区水利、牲畜暖棚、温室温棚等农牧业生产设施,恢复正常的农牧业生产;尽快修复灾害损坏的民房、城乡供水设施等,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努力把灾害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重点领域
1、基础设施方面
(1)电站、电网、公路、邮政通信基站和营业网点、光缆线路、城乡供水管网和道路、旅游景区道路、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等重要基础设施。
(2)因灾损毁倒塌民房的修建。
(3)灾后重建的其他重要设施。
2、恢复农牧业生产方面
(1)农牧业、林业生产设施。主要包括温室大棚、牲畜暖棚、苗圃温棚及荫棚、林区防火设施、林业基层机构水电路通信设施等。
(2)水利、气象设施。主要包括灌区渠道、提灌站、水文站、气象台站、太阳能供电系统等。
(3)春耕备耕等恢复农牧业生产的其他措施。
3、恢复工业生产方面
在恢复交通的同时继续抓好煤电油运工作,密切关注供应情况,加强市场监测,使煤电油运保障工作正常有序,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主要任务
(一)电力设施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
修复玉树州西杭、柯玛、曲麻莱、聂卡及果洛州沙柯河、黄河源水电站,恢复正常发电。修复玉树州、果洛州电网,恢复正常供电。5月初完成设计论证工作,5月底前完成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工作,9月底前完成修复重建任务。力争电站和电网按技术标准均达到或高于灾前水平,电站正常发电,电网正常供电。提高电力基础设施设计标准,恢复重建后的电站和电网能够防御极端低温自然灾害。
2、责任主体
玉树州电力基础设施修复实施责任主体为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公司。果洛州班玛、久治、玛多三县电力基础设施修复实施责任主体为青海万立投资有限公司。
3、支持措施
以企业自救为主开展恢复重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给予的相关补助资金。
(二)交通设施
1、公路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公路受灾损毁程度较轻的路段,在2008年上半年修复,主要完成路基缺口及挡土墙的修复和受损路面罩面,保障公路网能够发挥基本功能,最大程度地缓解受灾路段的通达问题。受灾损毁严重路段,在2008年下半年实施路网改造工程,力争在年底前全省路网状况恢复到受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