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意见的通知

  (三)总体目标
  以保交通、保供电、保安全、保民生为重点,全力以赴,尽快修复重要基础设施,保证电力、交通、邮政通信及社会事业设施的正常运行;尽快修复农村牧区水利、牲畜暖棚、温室温棚等农牧业生产设施,恢复正常的农牧业生产;尽快修复灾害损坏的民房、城乡供水设施等,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努力把灾害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重点领域
  1、基础设施方面
  (1)电站、电网、公路、邮政通信基站和营业网点、光缆线路、城乡供水管网和道路、旅游景区道路、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等重要基础设施。
  (2)因灾损毁倒塌民房的修建。
  (3)灾后重建的其他重要设施。
  2、恢复农牧业生产方面
  (1)农牧业、林业生产设施。主要包括温室大棚、牲畜暖棚、苗圃温棚及荫棚、林区防火设施、林业基层机构水电路通信设施等。
  (2)水利、气象设施。主要包括灌区渠道、提灌站、水文站、气象台站、太阳能供电系统等。
  (3)春耕备耕等恢复农牧业生产的其他措施。
  3、恢复工业生产方面
  在恢复交通的同时继续抓好煤电油运工作,密切关注供应情况,加强市场监测,使煤电油运保障工作正常有序,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主要任务
  (一)电力设施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
  修复玉树州西杭、柯玛、曲麻莱、聂卡及果洛州沙柯河、黄河源水电站,恢复正常发电。修复玉树州、果洛州电网,恢复正常供电。5月初完成设计论证工作,5月底前完成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工作,9月底前完成修复重建任务。力争电站和电网按技术标准均达到或高于灾前水平,电站正常发电,电网正常供电。提高电力基础设施设计标准,恢复重建后的电站和电网能够防御极端低温自然灾害。
  2、责任主体
  玉树州电力基础设施修复实施责任主体为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公司。果洛州班玛、久治、玛多三县电力基础设施修复实施责任主体为青海万立投资有限公司。
  3、支持措施
  以企业自救为主开展恢复重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给予的相关补助资金。
  (二)交通设施
  1、公路
  (1)重建任务及实施步骤。公路受灾损毁程度较轻的路段,在2008年上半年修复,主要完成路基缺口及挡土墙的修复和受损路面罩面,保障公路网能够发挥基本功能,最大程度地缓解受灾路段的通达问题。受灾损毁严重路段,在2008年下半年实施路网改造工程,力争在年底前全省路网状况恢复到受灾的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