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昆政发〔2008〕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促进现代新昆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个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全市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和质量得到改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2007年,全市服务业行业增加值为661.43亿元,占全市GDP的475%,比上年增长11.1%。但是,我市服务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传统服务业亟待提高,缺乏本地化的国家级知名品牌企业和跨区域的龙头型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服务业薄弱,公共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服务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人才缺乏等等。解决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这些问题,关键是要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市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当前,昆明正进入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时期,城乡要素纵向交流开始加速,外来要素横向交流正在扩大,加快发展服务业面临良好机遇。昆明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良好的资源禀赋,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理想之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重大意义,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市场,切实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