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7年度招商引资实际吸收外资和外贸出口奖励资金的决定
(荆政发(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各县市区和荆州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不断加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 “工业兴市”战略和“满园工程”的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108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0111万美元,外贸出口48747万美元,均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按照2007年全市招商引资、实际吸收外资和外贸出口责任目标分解,兑现2007年度招商引资、实际吸收外资和外贸出口奖励。
一、 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兑现
对2007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完成到位资金总量第一的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和增幅第一的江陵县人民政府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对总量第二与第三的荆州区和沙市区人民政府各奖励人民币6000元,对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和洪湖市人民政府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招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局、市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市城投公司和市侨联各奖励人民币6000元。
二、 关于实际吸收外资工作的奖励兑现
对完成实际吸收外资任务的洪湖市人民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市城区完成了实际吸收外资的四机赛瓦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库博标准荆大(荆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荆州凯丽花园酒店、平安美佳华(荆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荆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 关于外贸出口工作的奖励兑现
对完成2007年度外贸出口的荆州区、沙市区、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人民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出口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奖励人民币8000元。对出口在1000-5000万美元之间的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公司、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沙市钢管厂和荆州市新东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各奖励人民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