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省、市级机关考录公务员,要逐步提高录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各市教育、医疗等“热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要注重公开招聘在县(市、区)、农村工作两年以上的往届毕业生。加快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缓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困难。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加大清退顶编在岗代课教师力度;县以下农村中小学空出的编制,必须安排“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的待编教师。
五、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十八)充分利用大学生创业资金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扶持。各市要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和运作机制,并通过网络和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申请程序、要求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资金的效能和作用。各市设立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对微利项目给予贴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十九)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和孵化体系,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各市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要尽快投入使用,要为孵化企业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经营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开展创业服务所需资金从就业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管理。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办理和统计工作,把《自主创业证》作为高校毕业生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有效凭证长期坚持下去。建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台帐和创业项目库,逐步实现全省教育、人事、劳动、科技、中小企业、信息产业、工商、地税等部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信息和项目资源共享。
六、大力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辽宁省“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建设
(二十一)继续完善以全省各高校和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站为基点,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为核心,覆盖全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网络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和各高校要加大对就业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建设,改善基础网络环境,铺建大学生就业信息高速公路,把就业网络延伸到县区、辐射到村镇,开启基层就业有效空间。全力构建就业、创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工作平台,逐步实现远程视频面试、网上职业规划测评、就业状况动态监测和就业预警。尚未完成就业信息网建设任务的县(市)、新增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要加强就业信息网建设,务必在2008年年底建成并开通本级就业信息网。已开通就业信息网的单位要把加强就业信息服务作为重点,努力提高网络应用水平,完善网络服务功能、尽快使网络招聘成为毕业生求职择业的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