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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定

  (九)强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加快“三品”认证步伐。

  农业“三品”认定认证工作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破口,要按照农业部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强化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加快绿色食品认证,因地制宜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要坚持以政府推动为主导,实行我市农产品100%无公害认证,并切实做好企业及各大基地的管理工作。

  绿色食品作为安全优质精品品牌,要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并行,重点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确保50%以上产品达到绿色认证。有机农产品要坚持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建立10个以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十)促进安全农产品流通,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

  要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在农产品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之间、在加工企业与生产基地之间、在产销企业与团体客户(大专院校、社区)之间加强产销衔接,稳步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等新业态,减少中间环节,努力降低安全农产品物流成本。要通过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销区、专柜,通过组织获证农产品参加网上展销会、参加各类农产品博览会等,不断提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形象,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工商和农业部门要互相配合,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随时进行抽样检测,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进入市场,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实行优质优价。以此作为窗口,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农产品质量意识,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十一)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是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要针对农产品的鲜活特性,以及生产的分散性、种类的多样性、形态的差异性等,探索、推广农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研究、实践和探索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要引导、鼓励和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专业协会,对产品进行包装和标识。包装标识上要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质量等级等内容。

  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质量安全档案记录,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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