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农产品质量对于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于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经济,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对于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等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传媒的作用,大力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各方面的先进典型,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办板报和墙报、播放录像等形式,向农民、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宣传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宣传高毒高残留农(兽)药的危害、宣传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知识特别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知识,不断提高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
一是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要充实执法人员,改善执法装备,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要以农技推广部门为基础、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协会为补充,培养一支既懂农业生产技术、又熟悉标准化工作的队伍。三是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队伍。要设立质检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准入门槛,加强检验检测人员法律法规、检测知识和检测技能的系统学习和培训,提高检测队伍整体素质。四是农民生产队伍。加大农民培训,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四)严格行政执法,控制源头污染。
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涉及生产、加工全过程。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要抓好生产源头治理。要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城市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对农田土壤、水质和空气的污染,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包括养殖场、养殖水面)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要结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等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统一评价,划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适宜生产区和限制生产区。
要全面实施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充分运用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农药检定、肥料登记、兽药和饲料监察等方面的行政授权,严格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的审批登记,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是农业部193号、199号和322号等公告中列出的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企业禁止生产、商家禁止经销、生产者禁止使用。要建立和完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药械等主推产品公告制度,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增设农资监测网点,有效遏制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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