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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定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定
(三府〔2008〕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根据三亚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决定。

  一、目标与任务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即在重点地域、品种、环节和企业,通过政府推进,相关部门扶持,依托农产品加工出口龙头企业,加强本区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综合管理,实施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推行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种养、生产加工和出口管理,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符合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植养殖示范区域。随之通过示范带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广,将区域规模逐步扩大,最终形成大区域或整个行政区划内与国内外标准相一致的种植养殖标准区,达到区域化管理基地建设与国际认可相对接的要求,促进全市现代农业尤其是出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到2012年底达到以下目标:制修订地方标准100项,建立县、镇检验检测体系;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覆盖率85%以上,动物标识覆盖率85%以上,上市农产品全部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30个、有机农产品10个。

  主要任务:按照国际国内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实行统一管理,严禁使用高毒、剧毒和高残留的农药,使基地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达到有关标准,出口产品合格率达到100%;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学农药投入80%以上、化学肥料投入20%以上;出口农产品企业全部符合检验检疫部门和质量控制体系认证。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各区镇、各职能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把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成员有农业、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安委、各区镇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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