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要将在校残疾学生的康复工作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针对残疾学生的生理、心理缺陷,购置康复设备、器材,科学地开展康复工作;要特别重视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与教育;积极推进大中专院校的康复医学教育,培养更多的师资和普及康复医学知识。
市公安局:要积极协助民政局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控和遣送工作,维护美丽三亚的良好城市形象。
市财政局:要在财力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基础性建设方面要加大资金投入,协助做好康复工作年度经费预算、结算工作,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委宣传部:宣传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预防意识,呼吁全社会都要关注、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开展。要成立“三亚市残疾人事业宣传促进协会”,具体承担残疾人事业宣传的筹划和开展。三亚广播电视台、三亚晨报等主流舆论媒体把残疾人康复事业尤其是“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列作公益广告宣传,做好康复需求、康复认助信息的传播。坚持常年宣传、长期宣传。
共青团市委: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年群体为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热心奉献,把残疾人康复需求纳入“心愿之旅”等社会影响力大的帮扶工程。组建一批青年志愿者担任社区、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的康复协调员,增强康复工作的基层力量。积极引导大、中院校学生,把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列为大、中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评。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部门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六、工作机制和近期的任务要求
(一)每年10- 11月份召开一次由市政府主持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以审评方案为要求,研究解决问题,部署次年工作的开展。
(二)2007年第四季度,成立“三亚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办公室,负责迎审工作的开展。
(三)按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尽快建立一所康复医院,作为我市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技术的载体。市卫生部门要于年内成立各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建立健全市、镇(区)、社区村(居)委会的三级康复医疗网络。
(四)由市统计、卫生、残联、民政等部门牵头,2008年第三季度之前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摸底活动,为康复工作开展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