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汛期水库实行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汛期水库实行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三办发〔2008〕28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做好我市今年水库的防汛、防洪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大隆(大型)、赤田、水源池、福万、汤他、半岭、抱古等7宗大、中型水库实行汛期领导责任制,具体责任人安排如下:

  大隆水库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陆志远任第一责任人,市委副书记黄明荣任第二责任人;

  水源池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王诚安任第一责任人,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逢春任第二责任人;

  汤他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李柏青任责任人;

  抱古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郭保红任责任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