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
3、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申报。
(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三亚工商局配合)
4、进一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有关制度规定,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
(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三亚工商局配合)
(二十一)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1、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兴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坚决制止违规和超标准兴建楼堂馆所、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审计局配合)
2、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继续开展党政机关私设“小金库”、赊账吃喝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党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私设“小金库”、以各种名义乱发钱物、公款大吃大喝、赊账吃喝等问题。
(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配合)
3、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外函〔2004〕16号),开展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坚决制止和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配合)
4、认真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超编制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的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
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十二)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的原则,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