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立协调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对解决执行积案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泰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白 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诚安(市政府副市长)
曾繁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詹兴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成 员:吴景训(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可(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录耀(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佟 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韩 俊(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明才(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根据中央政法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重点疑难执行案件进行研究、协调、督办;根据执行工作形势,适时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市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日常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承担;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形成有关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市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
总召集人:王泰令、白 宇、王诚安
成员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三亚工商局、三亚地税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三亚警备区政治部、中国银监会三亚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三亚中心支行。
市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根据市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提议,不定期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的职责 是: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进行沟通、协调;督促查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协调督办受地方、部门非法干预,涉及政府机关、部队、国有企业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工程款、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众执行难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