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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突出重点,落实制度,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四)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完善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在机关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制定出台公务员学法用法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五)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民主自治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认真贯彻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为“三农”服务力度。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干部、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依托“文化示范户”平台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经验。加强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等学法阵地的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社区)普法阵地建设,到2008年底实现全省行政村法制宣传栏拥有率达50%。
  (六)以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针对性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我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意见,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编写法制教育辅导教材,进一步推动法制副校长建设,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评选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比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依托各类社会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学校和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命名一批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七)以推进诚信守法经营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组织编写企业职工法制教育读本,逐步在规模企业建立200所企业职工法制学校。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农民工权益相结合,帮助农民工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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