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的通知(2008)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的通知
(沪食药监办〔2008〕356号)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县)应急办:

  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市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防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重视及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于6月底至8月初,联合开展以“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该活动由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各区(县)应急办具体承办,通过邀请食品药品安全专家现场咨询,组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结合文艺表演、知识竞赛和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各区(县)巡回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精心组织准备。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各区(县)应急办要高度重视,成立有关宣传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加强协作,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平稳实施。

  2、落实现场保障。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各区(县)应急办要通力配合,共同协调区(县)公安、绿化管理等相关部门以及宣传地点所在街道(乡镇),落实一个能容纳500人左右的场地(室内外均可),以满足摆放宣传展板、咨询展台和举办演出场地所需,并协同做好交通、安全等现场保障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