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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卫生工作意见


  3、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积极推行卫生监督机构委托执法工作,促进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各级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全面实施卫生综合执法,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以食品卫生监督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突出卫生医疗服务、血液安全等监管重点,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活动。加大农村家宴、学校食堂、民工食堂、集镇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力度,严格控制和妥善处置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广大群众卫生安全。

  4、加强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加强“降消”项目监督管理,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严格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准入,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活动,加大除“四害”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广泛普及全民健康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着力培养广大群众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农村医疗保障机制。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行为监督,采取组织、民主、制度、审计监督等形式,保障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享有应得的权益,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县食药监局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严格农村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准入制度,加大农村医药市场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确保农民用到放心药、廉价药;县卫生局要定期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和收费标准,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看明白医、用明白药。县财政局、卫生局要进一步搞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降低药品价格,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县发改委要认真履行价格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农民医疗消费价格公正、公平、合理。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要进一步做好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积极探索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努力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强化村卫生站(室)人员、医疗服务质量、财务及药品购销管理。围绕稳定、准入、教育、培训等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农村卫生人员学历培训和队伍建设,探索并逐步建立农村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严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制和合同制管理,强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急诊等内部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医药费用情况,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运行,确保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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