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办发[2008]11号)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级机关工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4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
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提高执政能力、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集中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增强。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和部门学法用法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认识还不到位,学法自觉性不高,学用结合不够好。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如何突出科学发展、突出和谐社会建设、突出改善民生,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对公务员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履行执政为民使命的迫切需要。因此,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书记梁保华同志提出的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江苏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大局和法治江苏建设进程,以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而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省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