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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民营经济工作意见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民营经济工作意见
(酉阳府发〔2008〕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了加快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切实提高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比重,确保年内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现就2008年民营经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全县“543”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民营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民创业积极性,促进我县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500户,新增私营企业50户。民营经济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增加值10亿元,实现税收11000万元,新增就业岗位1500个,从业人员达3.8万人以上。

  (二)全县民营企业实现总产值20亿元,增加值6亿元,实现税收8000万元,利润总额5000万元,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以上。

  (三)全县乡镇企业实现总产值15亿元,增加值4.5亿元,实现税收5000万元,利润总额4000万元,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解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1000人以上,全县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6万人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工作,切实加强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此项工作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分解细化各项目标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和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突出重点,引导重点产业发展。一是切实搞好经济发展规划,重点培育民营经济大户。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按照一乡一品的发展思路,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产出高、效益好、社会贡献突出的民营经济大户。二是扎实推进酉阳工业园区建设,使园区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三是进一步完善钟多镇、龙潭镇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麻旺镇、江丰乡小企业创业基地。

  (三)放宽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一是放开经营范围。坚持“非禁即准”的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业、领域外,其他行业和领域均向民营资本全面开放,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资我县支柱产业,参与能源、交通、水电等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二是放宽投资条件,简化审批手续。除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明确规定不准申办企业人员以外的所有民营投资业主,均可向有关部门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并尽量减少审批环节,方便市场准入。

  (四)完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民营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强化激励机制,不断宽松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二是以翔瑞担保有限公司为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调整经营理念,转变管理机制,创新运作方式,拓展担保业务,为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充分的融资保障。三是通过争取上级支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社会募集等渠道,逐步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基金,并通过贴息、补助、奖励及滚动使用等方式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研发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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